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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教师招聘公告(168名)

发布日期:2023-03-14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光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将赴江西南昌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6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3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2年3月1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3月14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2023gmjycz3.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2.网上预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9日下午6: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读期间的成绩单);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内考生在学信网下载,国(境)外考生无需提供,国(境)外考生需按公告第二大点的第二小点的第8细项提供相关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全身生活照一张、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三)预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预筛选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预筛选,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通过资格预筛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某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区教育局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带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预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到相应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即未收到短信),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2.未能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报名表和复印件; 3.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筛选,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务组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筛选的考生; 4.在招聘总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5.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报名的考生:3月25日上午8:30至11:45; (2)通过网上资格预筛选的考生和现场报名通过预筛选的考生:3月26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6.网上资格预筛选、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工作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4

桐庐县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处于“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黄山”国家级黄金旅游线中心地段,是杭州亚运会举办地之一,长三角0.5-1小时交通圈之一,享有“中国最美县”“全国文明城市”“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民营快递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等美誉,境内设有萧山国际机场桐庐航站楼、高铁桐庐站与桐庐东站,杭昌高铁杭黄段、湖杭高铁、杭新景高速、320国道及四条省道干线穿境而过,在建杭温高铁、宣桐高速,规划杭州市域铁路、杭淳开高速与杭义温高速,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引被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结合我县2023学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需补充招引部分岗位,计划如下: 一、岗位需求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各科教师若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需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其他浙江省内高校普通高考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定向农村集镇中小学); 4.专业类艺体院校相应体艺专业公费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报考相应体艺学科教师); 5.紧缺职教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全国相应专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毕业生(仅限报考相应中职紧缺专业课教师)。 (五)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专业要求。除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均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为准,无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学历专业为准。 2.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如下: ①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含中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任意学科。 ②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③中职紧缺岗位须在聘用后一年半内即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④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应届)、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面试考察 1.面试考核形式:经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后择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具有签约、体检考察资格。 2.面试时间:教育局将根据现场报名情况于当日或次日在高校面试部分岗位,其余岗位将于3月底4月中旬前在桐庐组织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考生保证手机畅通,未入围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3.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经考生与教育局或所属学校面谈后,可签定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 4.体检考察: 根据签约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定点医院统一进行,以定点医院的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进一步检查、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其中2023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前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其体检结论视作本次招引的体检结论,不再重复组织体检,其余签约考生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名单、体检具体事项及入围考察名单都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公布。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中小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真实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23年广东省阳江市教师招聘公告(67名)

发布日期:2023-03-14

广东省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充实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阳人才〔2022〕1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江简介 阳江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邻粤港澳大湾区,西融北部湾城市群,南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地理区位优越。全市陆地面积7955.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2300平方公里,2021年末户籍人口302.75万,常住人口262.07万。1988年设市,下辖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代管阳春市,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 阳江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山、海、泉、湖、林、洞别具一格,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阳春凌霄岩国家地质公园等著名景区景点,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刀剪之都、中国温泉之乡、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获“2022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阳江人杰地灵、文化深厚,素有“文化之乡”“风筝之乡”的美誉,哺育了著名国画大师关山月、油画大师苏天赐、《新四军军歌》曲作者何士德、著名语言学家黄伯荣、中国科学院院士曾庆存等名人名家,其中曾庆存院士荣获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阳江漆器髹饰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阳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融入“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形成以合金材料、装备制造和绿色能源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奋力谱写阳江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阳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人才给予了尊重和关爱,阳江的人才优惠政策、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将会越来越好。 二、引才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将为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优秀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3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3月13日起至今)曾通过我市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现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3月13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参与我市招才引智且属于拟录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2:00 3.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南面就业广场 4.报名需提供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填写好的《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阳江市部分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江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洽谈面试。 5.报名事宜相关说明如下: (1)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选择任教学校。 (2)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者就读院校或所在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12:00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但实际报名情况以现场报名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材料原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洽谈面试。 (五)洽谈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体育、音乐和美术类教师岗位须进行实操技能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洽谈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10:00-16:00。 (六)考试成绩 1.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选。如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依次择岗。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岗位有多个招聘学校的,先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择岗人选,再按面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择岗的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选择相应学段学校岗位,如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不能选择高中学段学校岗位。 选岗时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依次选岗,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选岗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反复。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由阳江市教育局综合研判,对尚未选岗且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按照合格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按规定依次择岗和调剂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7天。 (十)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政策待遇 (一)用人单位执行阳江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引进奖励。对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2023广西河池市罗城县自主招聘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49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3个岗位49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2日至2005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5.《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3)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公告。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23广西南宁青秀区彩虹路小学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1人 三、招聘条件 工勤岗位: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健康状况良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学校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 24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24栋2楼212室,或者发送电子邮箱szzp20230301@163.com,简历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提交联系电话:0771-5883228)。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供; (2)本人简历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规定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 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即可组织笔试,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合格名单。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4.体检: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小学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岗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4080元/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800元/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3660元/月、专业技术无职称3520元/月、行政辅助岗位3100元/月、工勤岗位282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核定。

2023广西南宁青秀区桂雅路小学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3、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医学类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乙)等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工勤岗位: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下(离退休可缴满15年社保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健康状况良好; 5、特殊岗位需具备相关资格证件(学校保安岗需有保安类相关证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存在不适宜学校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7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24栋2楼212室,或者发送电子邮箱szzp20230301@163.com,简历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提交联系电话:0771-5883228)。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保育员类、保安协管类相关证书)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供; (2)报名信息表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规定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即可组织笔试,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合格名单。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4.体检: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桂雅路小学工作,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岗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4080元/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800元/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3660元/月、专业技术无职称3520元/月、行政辅助岗位3100元/月、工勤岗位282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

2023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8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2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双流永安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初级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第二初级中学、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学校、成都市双流区龙池学校、成都市双流区特殊教育学校、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成都市双流区双华小学、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小学、成都市双流区永安小学、成都市双流区公兴小学、成都市双流区黄甲小学、成都市双流区红石小学、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小学、成都市双流区金桥小学、成都市双流区胜利小学、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小学、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小学、成都市双流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都电子信息学校、四川省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黄甲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公兴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胜利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金桥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永安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幼儿园、成都市双流区协和幼儿园。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在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附件《2023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87名教师岗位表》。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发布公告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7:00。 2.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 4.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87名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3月23日前通过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暂定于4月24日前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告。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 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④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3月2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至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516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相关事宜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应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拟聘人员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双流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8581636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8—85832009)和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电话(028—85822749)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解释权限 本公告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在双流教育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区和其它区县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8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2023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招聘23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2

为做好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34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8日起在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www.ahhfly.gov.cn) 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在资格复审时(拟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 “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8 :00至3月1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5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5日23: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7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4日8:00--3月26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1日(8:00-11:30,14:30-17:0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20)22127314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3年3月21日(8:30--11:30,14:30--17:00),报考者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上传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5.4月中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累计递补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报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2023内蒙古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第二批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3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2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23〕5号)规定,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绿色通道”方式为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二、引进计划 初中部(7人) 初中语文教师1人  初中数学教师5人  初中生物教师1人 小学部(24人) 小学语文教师11人  小学数学教师4人  小学英语教师2人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4人  小学体育教师1人  小学信息技术2人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主要引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公告发布日起算)的也可报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引进赤峰市外在岗在编教师年龄适当放宽(按公告发布日起算)。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须同为全日制); (4)小学体育教师岗、小学信息技术岗可放宽至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岗本科专业须为体育教育,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 2.专业及其他条件: 所学专业要符合《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第二批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目录表》。 3.赤峰市以外在编教师报名条件: (1)具备本科学历,须有本学科3年教学工作经历,并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地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荣誉称号,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荣获特级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 (2)办理聘用手续前,如原用人单位不同意解聘,取消其引进资格。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学科与所报岗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2023年以后(不含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员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18时) 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cfsjyj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登记表》请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 材料包括: A.高校毕业生人员: a.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须注明);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奖励或其他材料扫描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B.赤峰市外在编教师人员: a.市外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⑥旗县级及以上各类规定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1:6比例择优入围原则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赤峰市外在编人员不设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未达到报名比例岗位的,按符合资格条件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或2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以此类推。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面环节。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如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面试情况,引进岗位无符合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可将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上使用。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2.赤峰市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如在体检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市外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引进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执行标准以《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及配套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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