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之家资讯】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守护民生用药权益
2026-04-27 13:55:40 浏览量:29药品价格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我国药品价格的规范发展划定清晰方向、提供行动指南。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详细解读这一《意见》的核心内容,明确将构建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秩序更加规范,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可及性与安全性。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吹风会上介绍,我国药品价格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自2015年6月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余所有药品均已取消政府定价,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药品价格不再由政府直接制定,而是由企业结合药品临床价值、市场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自主定价,实际交易价格则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合理形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始终贯穿“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核心原则,在明确市场主导改革方向的同时,着重强调更好发挥政府的调控和保障作用,以有为政府护航有效市场良性运行。药品作为特殊的民生必需品,其价格形成涉及复杂的利益格局,既需要通过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平衡企业与群众的利益,防范市场失灵带来的价格乱象;又因药品专业技术门槛高、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必须依靠政府主动补位、不缺位,才能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福祉。
施子海强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需立足人民利益、产业发展、政府治理三个高度,科学把握三大关系——药品领域的市场与政府、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既要坚定不移坚持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搭建平台、促进发展、制定规则、治理价格虚高等方面的作用,最终实现“放得活、管得好”的改革目标,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短板。
为推动药品价格合理形成、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协同治理,《意见》针对性提出了一揽子具体改革举措,覆盖药品定价、监测、监管等多个关键环节。其中,“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是重要举措之一。据了解,参比制剂是官方认定的、用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其中大部分是群众较为熟悉的原研药;而通用名药,就是大家日常所说的仿制药。推动两者形成合理的价格梯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核心目的的是兼顾创新与普惠——既通过合理定价支持原研药企业的创新研发积极性,也通过价格差异促进仿制药市场竞争,让同一类药品价格更加均衡,兼顾群众用药质量与经济性。
另一项重点举措是“实施药品价格智能监测”和“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该举措以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为依托,对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上价格明显偏高的药品进行“红黄标”标识,及时提示价格风险。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标识并非强制医疗机构不得采购高价药品,而是通过打破信息壁垒,向医疗机构清晰传递价格异常信号,引导其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药品,进而倒逼企业自觉合理定价,从源头遏制药品价格虚高问题。
除此之外,《意见》还围绕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政策、推动相关主体发挥价格发现作用、引导关键领域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比如优化创新药首发价格机制、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引导药店合理制定零售价格等,全方位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药品价格体系。
医药之家温馨提示,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守护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举措。此次《意见》的印发与实施,将进一步平衡群众用药负担、企业发展利益与产业创新活力,让药品价格更合理、供应更稳定、质量更有保障。未来,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药品价格秩序将更加规范,群众将能更便捷、更经济地获得所需药品。更多医药政策解读、药品行业资讯,可关注医药之家持续了解。









